8月24日,州水务水电局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局党委书记杨志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然后由各党委成员分别传达学习《王岐山谈执行好问责条例》、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在函询谈话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典型案件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白银市副市长李嘉岩等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问题的通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利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杨志才指出,一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意义内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知责明责,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二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具体要求、准确把握问责主体、对象和责任划分、突出问责重点,聚焦“关键少数”,做到责权对等。三要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局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各党支部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亮剑,严格问责,让《问责条例》真正落地生根。四要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做好水利工作紧密结合。当前水利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变压力为动力,把权利与义务、责任与担当统一起来,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把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到实处。五要深入宣传学习《问责条例》。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必学内容,充分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六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把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贯彻到问责的全过程,严肃查处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在严格追究具体责任人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