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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水务局关于对州人大第十七届
四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付昌入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甘南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洮河上游电站违规高频次排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洮河甘南段共有17座水电站,其中洮河碌曲段涉及4座水电站,洮河合作段涉及3座水电站。洮河甘南段上游碌曲、合作段冰凌问题由来已久,且在洮河碌曲段水电站未建成前,洮河合作段(峡村水电站)每年不同程度发生冰凌灾害,洮河碌曲段各水电站陆续建成后,洮河冰壅问题也随之增加。进入冬季,随着气温下降和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洮河上游碌曲、合作段冰壅问题持续加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水电站安全运行。为此,我局编制完成了《甘南州洮河干流梯级电站凌汛调度运行方案及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2月5日印发执行,在试运行期间,我局派出专家组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洮河碌曲、合作段各水电站均没有完全严格执行《预案》。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洮河甘南段防凌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冬季运行监管调度,洮河干流梯级电站冬季严格按原设计运行方式规范运行,若无法落实防凌安全要求,将按照“电调服从水调”原则,应均匀慢速开启底孔泄水,放空水库,停止发电。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洮河甘南段上游防凌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电站安全生产。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持续加强洮河甘南段上游碌曲、合作段防凌督导检查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凌情进一步恶化,确保安全平稳过渡。
甘南州水务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