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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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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水务局 关于印发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9 作者:甘南州水务局 来源:水政服务中心

州水务字2026〕12

甘南州水务局

关于印发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检查质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与备案工作的通知》(甘司发〔2025〕177号)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与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水法规体系完善,强化涉水法律执行效能,保障水资源、河湖生态与水利工程设施安全,有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结合我州水务工作实际,为新阶段甘南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非必要不开展、计划外无检查”原则,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总量,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聚焦水利行业重点领域,精准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做到依法依规、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切实维护水利企业合法权益,助力甘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计划

(一)日常检查计划

1.检查事项:涵盖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检查、取用水行为监督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检查、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均在已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内。

2.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检查主体:甘南州水务局相关科室

4.检查对象:甘南州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取用水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实施企业等水利相关市场主体。

5. 检查方式:分类监管,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双随机 + 重点核查”,对一般企业以非现场检查为主。

实行智慧监管,运用数字化监测平台开展取用水计量、河湖水位等非现场检查,降低对企业生产干扰。

开展联合检查,联合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

6. 检查频次:按照《甘南州水利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的检查频次范围执行,对重点监管企业每年检查不超过2次,一般监管企业每年检查不超过1次。

7. 检查时间:日常检查于2026年312月分批次开展。

(二)联合检查计划

1.检查领域:针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取用水行为、水土保持、水利安全生产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

2.检查主体:甘南州水务局为牵头单位,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应急、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州卫健委等部门为配合单位。

3. 检查对象: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相关企业、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4. 检查内容: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设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与管理情况、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情况;取用水户是否存在超许可、超计划、超用途等。

5. 检查频次:2026年开展1次联合检查,于8月开展。

6. 时间安排:8月1日至15日完成检查方案制定及部门沟通,8月16日至30日开展现场检查,9月5日前完成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下达。

三、备案工作安排

1.备案主体:甘南州水务局作为制定主体,按照“谁制定、谁备案”原则开展备案工作。

2.备案时间:于2026年3月23日前,将本计划及相关附表报甘南州司法局备案。

3.备案材料:包括2026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备案表、联合检查计划备案表、专项检查计划备案报告及备案表(附件均按省司法厅格式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

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必须纳入本计划管理,除上级统一部署、处理投诉举报、处置突发事件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等特殊情形外,不得开展计划外检查。

(二)规范检查行为

积极运用“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加快推进“扫码入企”,将行政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实时上传至信息系统。除紧急情况外,检查前需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企业检查事由、依据及内容严格遵守“企业宁静周”制度,每月首周原则上不安排现场检查检查人员需出示执法证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强化执法协作

主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衔接,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立体化执法监管合力。在河流交界地区,结合水事活动状态,适时开展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四项机制”,推动涉水案件司法追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优化服务保障

检查中同步开展政策宣讲,指导企业落实节水、防洪等合规措施。

对检查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或限期整改,避免“一刀切”执法。

每季度通过州水务局官网公示检查结果,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公开检查信息

本计划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甘南州政府门户网站或州水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六)强化监督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附件:1.2026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备案表

2.2026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备案表



         甘南州水务局

          2026年3月10日


  • 附件【附件1.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2.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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