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实施全州取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执行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2. 负责全州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3. 组织指导全州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工作。
4. 负责节约用水政策落实,指导和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州计划用水工作。
5. 负责全州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整治,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6. 指导农村饮水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
7. 依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设施验收。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提升区域生态修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