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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督查
发布日期:2019-07-05 作者: 来源:

    2019年617-21日,由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州河长办、州水务局联合成立两个督查组分赴全州8县(市)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督察组分别由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隆全和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龙、州水务局副局长宋文洲带队,分2个工作组对全州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在各县(市)听取了人民检察院、河长办、水务局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调查摸底、督查抽查、问题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阶段工作情况,重点督查问题整改、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反弹等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了各县(市)《“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问题整改等软件资料。实地查看了迭部县电尕镇哇巴沟乱堆建筑垃圾、达拉水电站库区漂浮物,舟曲县闵某某非法采砂、搭建养殖场厂房、苏某非法占用河道,碌曲县花格牧民定居点桥头垃圾清理,洮河干流临潭、卓尼县段沿河整治现状,夏河县洒哈儿、石拐废弃水电站,合作市当周彭漕公司便桥等,在督查过程中,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求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成整改的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意见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马隆全检察长指出,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是贯彻落实高检院和水利部共同发起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从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出发,充分发挥各项职能,切实把这次专项行动抓牢抓实,形成“双赢、共赢、多赢”的工作格局。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境建设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在生态保护、保障民生、促进依法行政上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二要提高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运用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问题,促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全力推动河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实效;三要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整改落实。要认真研究“两法”衔接机制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对生态公益保护,建立“清四乱”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双赢、共赢、多赢”的工作格局。

    马龙副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和河长办、水务部门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整治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州、县检察机关和水务部门要携起手来,推动专项行动有效落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宋文洲副局长强调,水务部门要积极加强与人民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立足甘南州实际情况,把握生态环境要求,以此次专项行动为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把“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职能,有效推动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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