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下筒称《办法》)。
《办法》明确,州政府成立以州发改委、州水电局、州环保局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办公室设在州水务水电局,承担考核组的日常工作。
《办法》指出,考核内容为水资源管理目标完成及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4项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办法》规定,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县市政府,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向州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环保部门暂停该地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以及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不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县市,州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甘南藏族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甘南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确立与责任的落实,是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又一“实招”, 对确保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