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水务水电局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水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查督办的通知》的通知(州水电字〔2018〕106号)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4月10日,夏河县水务水电局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省水利厅环保督察组反馈的夏河县前光滩水电站未按要求对枢纽周边覆土绿化的问题及夏河县磊鑫砂石料加工销售有限公司违法开采砂石料将砂石料沿河堆放的问题现场进行督查督促整改。
通过督查,夏河县磊鑫砂石料加工销售有限公司违法开采砂石料将砂石料沿河堆放的问题已整改完成;责令夏河县前光滩水电站按要求对枢纽周边进行覆土绿化,确保完成环保督查组下达的各项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