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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描绘幸福河湖美景——甘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周年回眸
发布日期:2022-02-08 作者:州水务局 来源:甘肃水利网站

奋力描绘幸福河湖美丽图景——甘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周年回眸

  
       
 
甘肃省地处青藏、黄土、蒙新三大高原交汇地带,分属长江、黄河、内陆河三大流域,承担着全国主要江河源头水源补给、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年来,甘肃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统揽,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目标,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聚焦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中的水”,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万名河湖长上岗 守好河湖“责任田”


2021年6月11日,甘肃省委书记、省总河长尹弘在临夏州永靖县巡查黄河

甘肃结合省情实际,先后印发《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全省21934名河长(省级总河长2名、河长11名,市级总河长、河长130名,县级总河长、河长1030名,乡级河长7042名,村级河长13719名)、1065名湖长(省级湖长3名、市级湖长44名、县级湖长193名、乡级湖长288名、村级湖长394名、业主湖长143名)上岗,履行守河护河“第一责任人”职责,扛起治理保护“分段”“分片”责任。省级总河长、各省级河长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巡河护河、履职尽责,当好河湖管理保护“领队”。在省级河长的示范带动下,各级河湖长“挂帅出征”,把责任“立”在心里,靠前指挥、真抓实干,用脚步“丈量”河湖,围绕河湖长见行动、治理保护见成效这一要求,通过巡河调研、暗访督查、现场办公、签发河长令、召开河长会等方式,协调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5年来,五级河长累计巡河湖126万多人次,召开县级以上总河长会和工作推进会1000余次,有效解决了一批河湖突出问题,水环境水生态不断向好,陇原大地处处展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党河风情线

完善制度机制 织密管护“责任网”

甘肃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织密织牢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网,严格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5年来,河湖长制体制机制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健全。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与报送、工作督察、工作验收、考核问责与激励、河湖巡查监管、河湖问题报告、工作研判转办、乡村级河长履职流程标准、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部门联合执法、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先后制定。特别是2020年以来,针对监管薄弱环节,聚焦常态长效监管,建立通报制,即按季度通报各地河湖长履职、主要河湖水质、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等情况,并抄报省总河长、省级河长,有效传导压力,有力促进工作;建立保障制,通过落实“河长﹢副秘书长﹢秘书处室﹢河长办﹢责任单位﹢下一级河长及河长办”的“1﹢N”工作模式和提醒函工作机制,当好河长参谋助手;建立举报制,对河湖问题实行有奖举报,在省、市、县三级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激励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护,两年来累计受理核查河湖问题268个;建立联防制,与周边川、陕、青、宁、内蒙古5省区签订了跨省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框架协议,加强跨界河流管理保护,有效防范化解水生态环境风险;建立联合制,设置省市县乡四级检察长102名、警长3371名,河湖长﹢检察长﹢警长“三长”联动,严厉打击破坏河湖水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解决水生态环境问题;着力推行巡河员、护河员制,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共设置基层河湖管护员24307名;增加成员,提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规格;细化实化《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重点促进基层河湖长规范履职;修订《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增加河湖长制条款,为强化河湖管护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全面强化河湖监管。兰州市实行乡镇河长、村河长、村民小组河长﹢监督员、巡查员、保洁员、宣传员的“3﹢X”河洪道巡查模式和“1﹢2﹢5”河洪道治理反馈机制,明确涉及河洪道治理的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由巡查员接收并上报,2个工作日内由相应社区牵头进行办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即时整治并反馈;武威市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网格化监管机制,乡村落实“点”监管,水管单位落实“线”管护;临夏回族自治州结合公安系统“雪亮工程”和智慧城市建设,在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实现河道视频监控全覆盖;张掖市、武威市分别签订黑河流域、石羊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长效机制;陇南市出台实施意见,推进河湖长制,助推乡村振兴。


守护美丽河湖

强化部门联动 凝聚管护“向心力”

5年来,全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河湖管理保护整体合力。省河长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省委组织部沟通衔接,把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了干部大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干部考察考核内容,常态化举办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各级河湖长,特别是基层河长的培训;与省纪委积极对接,对河湖长制督察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在河湖治理保护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将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与省检察院持续推进“携手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途径,落实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责任,解决河湖“疑难杂症”;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河湖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涉河湖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效应,维护良好水事秩序,让河湖监管“长牙带电”;与省财政厅积极对接,落实河湖管理范围界桩埋设、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河湖问题有奖举报、防洪影响评价、河湖长制督察等经费,确定稳定资金渠道;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达成共识,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河湖保护教育活动,从青少年抓起,增强其爱河护河意识,争当河湖的宣传者、监督者、参与者、保护者;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责任单位积极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对标对表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五项清单”,推进河湖综合治理、精准治理;与省人社厅积极沟通衔接,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河湖长和优秀河湖卫士。


讨赖河

加强水域岸线管控 动真碰硬管好“盛水盆”

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在甘肃,侵占河湖、阻碍行洪、破坏河道等河湖乱象得到一定遏制,河湖功能提升,河道面貌改善。

抓常“四乱”整治。先后组织开展“春雷2021”河湖管护攻坚、“聚焦小微边共建幸福河”、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兰州黄河水上清真寺涉水部分、白银富聚码头、民勤红崖山水库大桥、东乡金强生态旅游度假村等一大批“硬骨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完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祁连山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水电站问题整改。5年来,累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7464个。

抓实岸线整治。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岸线项目1900余个,整改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507个,共腾退岸线长度近56公里,拆除违建面积约19万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超过19万立方米,完成滩面复绿6万平方米,有效释放了水域岸线空间。

抓严采砂整治。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核查、集中整治、建章立制、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及时查处违反许可要求采砂、洗砂污水直排以及偷采盗采河砂行为,做到高压严打、露头就打,确保河道采砂规范有序可控,累计查处制止非法采砂行为234起。

抓紧基础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了全省规模以上118条和规模以下1191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及133条主要河流、3个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首次明晰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范围“三线四区”,标志着管理范围明确、岸线水域边界清晰、管护责任体系落实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

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利用河湖划界和岸线规划成果,探索建设了省级水域岸线数据库与管理信息系统;在黄河干流白银市段开展河湖立体监控试点,通过卫星遥感图斑、无人机巡检和AI(人工智能)摄像头监控技术手段,缩短河湖问题响应时间,快速干预解决违法问题;为全省12441块河长公示牌换发了电子“身份证”,实现了“一牌一码”和信息更新线上管理。


石羊河

实施“一河(湖)一策” 紧盯任务护好“盆中水”

甘肃突出精准把脉、因河施策,全面掌握河湖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一河(湖)一策”,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12条重点河流28个控制断面明确生态流量管控目标,生态流量监控信息通报机制全面建立;省内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5.9%,省内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比例100%;39个县被命名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18所高校被评定为节水型高校,13家企业被评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建成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单位)151家;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7.18%、94.41%,分别较2016年增长3.36、9.05个百分点,142个重点镇初步具备了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整治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18条,张掖、平凉两市分别入选全国第二批、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为79%,农药、化肥利用率均达40%以上;5年来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482.1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4个、森林小镇19个、全国森林乡村159个,实施退牧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新一轮退耕还草工程项目,完成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411万亩;全省33座淤地坝完成“四变”改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51.34平方公里;敦煌哈拉诺尔湖重现碧波;石羊河下游青土湖水面面积扩大至26.7平方公里,周边旱区湿地面积达106平方公里,石羊河模式成为全国样本;黑河流域东居延海实现连续15年不干涸,水域面积长年保持在40平方公里左右;疏勒河全程再现大河西流,消失300余年的疏勒河终端——“哈拉奇”重现,并形成5平方公里左右的湖面。嘉峪关草湖、文县黄林沟、酒泉花城湖、康县梅元河等4处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挂牌,金川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甘肃将站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抢抓重大机遇,有力抓好河湖大保护大治理,进一步增强河湖长制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重在“升”“治”“建”上下功夫,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将通过持续强化完善机制制度执行落地,强化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与履职尽责,促进工作提档升级;在主要河流、重要河段、敏感水域全覆盖安装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管护现代化水平;持续开展河湖乱象整治,滚动完善“一河一策”,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确保河湖面貌持续向好;指导市县分级分段分类创建美丽幸福河湖,治、建、管并重,展现河湖管护与治理建设综合成效,以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奋力描绘幸福河湖美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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