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水务局
关于对S230线红古至岷县(藏巴哇至峡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
批复
卓尼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S230线红古至岷县(藏巴哇至峡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卓交建管〔2022〕2号)已收悉,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评审单位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S230线红古至岷县(藏巴哇至峡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甘南州卓尼县藏巴哇镇柳林村,经宗石滩村、桥道坡、白道坡、新堡林场、九甸峡电站、包舍口村、藏巴哇镇、麻尼台村、下巴都村、上巴都村以及乡村道交叉口等,项目终点位于藏巴哇镇柏林村,与东桥至新城公路(柏林至金钟段)相接,全长34. 550千米。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7.50米,行车道宽度为2x3.25米,全线共设26处平面交叉,共设置桥梁9座,涵洞87道。
工程主要由路基工程区、桥涵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便道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总占地面积37.02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0.84万方。工程总投资 14608.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631.62万元。工程建设计划工期为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建设总工期为15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青藏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7.02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开发区水土流失总体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50%、土壤流失控制比1.10、渣土防护率96%、表土保护率96%、林草植被恢复率97.77%,林草覆盖率28.04%。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和监测方法和内容。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1198.2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1.8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要做好表土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要运至方案指定的区域集中堆放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同时,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三)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或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弃渣场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方可进行下阶段工作。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要切实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将水土保持监测季度及年度监测情况按要求向卓尼县水务局报送。
(六)要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确保满足各阶段水土保持防治工作的需要,保证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防治效果。同时要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及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工程在竣工或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工作,自主验收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四、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卓尼县水务局。
甘南州水务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