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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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0605001 | ||
| 标 题 | 舟曲县绿脉公司侵占河道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6月5日 | ||
| 信件内容 | 舟曲县绿脉公司在河堤上修建游步道,河堤傍边修建凉亭和小木屋等,是不是侵占了河道。修的灶房和吃饭的房子离河边不远,是不是也违反了有关法律?餐饮上私自打的水井,院子内私自河边取水,餐厨泔水直接放河里,这些是不是违法了。绿脉化工私自用水,制造洗洁精产生的有害水也放河道里了,一直没人管,你们是不是要管一下。如果不管就给上面的巡视组的反映,听说中央巡视组的来着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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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舟曲县村民: 您好,收到您在甘南州水务局网站局长信箱的举报:“反映舟曲县绿脉公司侵占河道问题”,经现场核实,现答复如下: 收到举报信息后,我局高度重视,督促舟曲县水务局立即进行现场核查。舟曲县水务局按照州级水务部门要求,立即赴现场核查,通过实地取证、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现场核实,1.舟曲县绿脉公司在白龙江右岸堤防上搭建总长约40米的建筑物。其中:搭建凉亭约20-25米,搭建小木屋约3-5米,搭建围栏约10米,搭建物底部与堤顶外侧齐平。修建的灶房和吃饭的房子在堤防顶部里侧靠,根据白龙江河湖划界成果,搭建物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侵占河道。2.该公司不在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在公司院子里打井1口,该井办理了取水许可证,许可证办理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有效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取水量为2万立方米/年。3.该公司院内有排洪沟道经过,洪水从公司院外南面山上冲下来进入山脚处的坑道,然后由坑道进入院内排洪沟道直接进入白龙江虎家崖水电站枢纽库区,从公司院外坑道至河边长约80米,平时在库区水位上涨时,库区水倒灌进排洪沟道内,院子内私自河边取水不属实。4.调查绿脉公司没有发现化工用水生产洗洁精,也没发现制造洗洁精产生的有害水排放河道。 谢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如您在今后中有相关意见建议或者有相关举报的信息请及时与州水务局联系。 联系方式:0941—8212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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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水务局局长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6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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