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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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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尼玛镇40兆瓦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
发布日期:2017-05-10 作者: 来源:
        2017年5月6日,甘南州水土保持局在兰州组织召开了玛曲县尼玛镇40兆瓦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技术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甘南州水务水电局、甘南州水土保持局、玛曲县水务水电局、项目建设单位、主体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单位的代表。
       玛曲县尼玛镇40兆瓦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工程安装275Wp晶硅电池组件共147840块,以及500kw逆变器40台,单机集中型2000kw/1000kw大容量集中型逆变器40台,规划容量为40.656MWp。以一回出线接入附的玛曲尼玛镇110KV变电站,在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5974.40万KWh,总发电量为149360.0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800h。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73.35hm2。土石方量4701m3,填方4701m3,无借、弃方。工程估算总投资3298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80万元。工程计划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建成完工,建设总工期3个月。
       会议邀请了水利部和省上的专家,成立了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观看了视频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主体设计单位以及方案编制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内容的汇报,经会议质询、讨论,结合玛曲县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对该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中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了合理修改意见,并一致基本同意该项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待方案补充修改完善后,经评审组组长复核确认可上报批复。由于光伏电站安全可靠、无噪声、无污染排放等优点,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要求,是目前属于国家鼓励最大的绿色电力开发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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