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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水务局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09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12 作者: 来源:

C

州水务字2021445

甘南州水务局

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代表建议094号的答复

 

候喜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洮河下游对上游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资金补偿机制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州洮河下游对上游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做出的大量细致的调研工作并提供了宝贵意见建议,争取国家层面尽快建立和实行生态补偿机制,解决我州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问题的重要出路。需要从各个层面积极建议国家给甘南州作出的生态贡献给予补偿,尽快制定出台水资源利用和森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0%以上用于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推动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州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按照“保护者受益,享用者尽责”的原则,一是采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支持地方生态建设;二是中央政府按照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则,加快水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在落实水量分配和水权制度的基础上,对用水地区和单位按用水量每立方米0.1元征收流域生态补偿费,直接用于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三是增加生态补偿公益性岗位。坚持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建议将牧区和林区群众逐步转换为草原及林业生态管护员,落实管护经费,使他们成为草原和林业生态建设和管护工作的主力军。四是出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五是将我州未获补偿的林地和天保工程区林地,以国家级特殊重点公益林的形式,全部纳入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给予偿;六是建议国家制定对甘南水电资源进行补偿的优惠政策,对州内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按上网送电量每千瓦时给甘南州各返还5-1分水资源补偿费,用于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资金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对水务工作大力支持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甘南州水务局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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