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州水务字〔2021〕455号
甘南州水务局
关于对州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提案第75号的答复
安文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定期清理水电站水坝内泥沙,还江河清澈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年初要求各县市水电局加强本辖区内水电站、水库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度汛,安装警示牌、修建生命防护栏等工作措施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水电站监管工作,对水电站建设、运行、生态下泄流量等方面工作强力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河道面貌有很大改善,但水电站库区淤积问题普遍存在,不但抬高河床河道水位影响行洪,而且淤积物、漂浮物影响河道水质、水环境,给河道管理带来很大隐患。根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版2021年10月1日实行)第十七条规定,按照“谁设障、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将及时印发工作通知,安排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河道及水电站库区清淤疏浚,编制清淤疏浚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州境内河湖努力打造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对水电工作大力支持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甘南州水务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