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水务局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王立英代表:
您在人大甘南州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8号“关于舟曲“8.17”暴洪泥石流灾后重建政策及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收悉,感谢王立英代表对州水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您的建议后,州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及时将承办件分解到相关科室,按照建议要求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水务局高度重视暴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积极协调争取灾后重建项目,舟曲县部分暴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得到了治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省上下达省级财政水利救灾(应急抢险)资金5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抢修管道24.8千米,防洪工程修复专业设施和机械使用100台班费。
2020年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1000万元,用于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其中:抢修舟曲暴洪泥石流损毁的人饮工程98处,168.1KM、堤防1200米。
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300万元,用于舟曲县白龙江堤防社坝村、香椿沟村、博峪河第二坎村、古地坝村堤防修复4处340米。
将舟曲县河道沟道清淤综合治理工程纳入全州“十四五”规划和长期规划中,分步进行综合治理。
积极争取省水利厅将舟曲列入国家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县,实施水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项目,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政策、下游生态受益地区生态补偿政策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支持舟曲生态建设。 通过实施“8.17”暴洪泥石流灾后重建项目,舟曲县境内暴洪泥石流得到有效遏制,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暴洪泥石流灾后重建治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务局
2022年9月19日